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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 餐饮、住宿业促消费活动运营平台及参与商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关于餐饮、住宿行业提质扩容和促进消费市场繁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餐饮、住宿业市场活力,市商务局拟于2026年组织开展餐饮、住宿消费券补贴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服务运营能力的平台和参与商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运营平台
  1.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企业。
  ①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事故。
  ③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①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②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定位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取后到活动指定商家核销。能够有效规避篡改IP地址违规领券的情况。
  ③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和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3.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①具备较为丰富的消费券发放经验,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全市全域,行业业态以餐饮住宿企业为主。
  ②按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商户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自发的其他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③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④能够利用企业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4.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二)参与商家的条件
  1.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从事餐饮、住宿等业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经营主体,需能开具餐饮、住宿消费发票,能实现电子消费券核销功能。
  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3.签订活动承诺函,严格遵守全部活动要求。
  4.在此前补贴活动中出现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经营主体,及涉嫌违法违规且在被调查中的经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5.因不可预计因素影响,承担一定经济周转能力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资料
  1.运营平台主体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单位申请书,内容主要对是否满足上述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以及相关优势资源介绍等(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消费券发放的方案、平台企业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③“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失信被执行人”报告;
  ④消费券发放方案;
  ⑤风险防范方案(方案需包括防范骗补套补措施、社会舆情处理措施等内容);
  ⑥参与运营平台信息采集表;
  2.参与活动商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②商家(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报告”和“失信被执行人”报告。(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查询“工商网”信息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③近2年完税证明;
  ④承诺函(盖章);
  ⑤活动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 17:00 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方式:请按旗区统一上报所需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旗区商务部门1份,报送商务局2份),按顺序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胶装成册;电子版材料(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乌汗,联系方式 :0477-8588177
  邮箱:ordosfmk@163.com
  资料邮寄地址:市党政大楼B座815室
  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咨询电话:
  东胜区:解秀梅 5119015
  康巴什区:朱院 8595793
  达拉特旗:李星 5213462
  准格尔旗:郝小玲 4221678
  伊金霍洛旗:张元芳 8969466
  乌审旗:贺鸿琴 7582183
  杭锦旗:王怀树 6622292
  鄂托克旗:刘胜利 6211601
  鄂托克前旗:张丽 7633917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与商家承诺函.doc
        附件2 活动参与商家信息采集表.xlsx
时间

2025-12-31 17: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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