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四届市委第九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担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10日起对我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专项推进。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
(二)严格实施,制定整改方案
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亲自抓,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明责上肩。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对所有整改问题压缩周期、倒逼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督办跟进。建立“周调度”督办机制,办公室每周跟进整改情况,提前把握整改进度,以备所有整改问题的有序完成。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习宣传相关政策不到位。
(1)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够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9年10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商务局未开展政策解读、深入研讨,未形成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浓厚氛围,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自觉。
主要做法及成效:
开展5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重新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学习长效机制。
(2)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不到位。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商务之窗”官网、微信公众号未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文件条例,未发布招商引资方面有关投资环境、项目储备等情况。
主要做法及成效:
开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集中宣传,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文件条例及商务领域政策法规。开设招商引资专栏,随时更新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和项目储备情况,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招商宣传报道。办公室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接受服务主体及社会群众监督,同时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制定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举措不到位,未按要求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党组统筹指导不够有力,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市商务局2018年至2020年9月召开党组会75次,但未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分年度专项行动方案,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局党组将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1次局务会,传达学习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集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鄂尔多斯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措施文件,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渠道刊登,扩大宣传和推广;三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形成行之有效的具体落实措施。四是完善制定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规范化、制度化推进该项工作有序高效落实。
3.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不扎实,优化服务有差距。
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不严格,存在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现象。市商务局自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3月16日下放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以来,截至9月27日共受理成品油各类事项共96项,涉及行政审批类17项,充分授权不到位,存在审批科“只接件不办件”的现象。
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局共有8项行政权力,其中2项行政许可权力,6项其他行政权力;线上办理7项,线下办理1项。我局在原有完全进驻大厅的基础上,1月7日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行政审批事宜,形成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发〔2021〕5号)文件,1月8日将唯一线下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利移交至行政审批科;1月25日召开党组会增派2名工作人员,充实了行政审批科力量,并及时与市政务服务局对接沟通,做了专题汇报,目前我局已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到了应进必进、全部进驻,彻底解决我局各类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4.主动担当不够,优化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举措不够有力。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巡察中干部普遍反应招商引资工作因市级层面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而存在困难,市商务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主体单位,2017年至巡察结束未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高质量的招商引资意见建议。
主要做法及成效:
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综合研判,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以实施“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招商策略为主。在集中整改期间,我局重新整理了全市各行业领域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同时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旨在为各部门、各地区“用好、用活、用足”招商引资政策提供依据,充分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促成全市大招商格局,为推动我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局结合全市“十四五”的发展,首次编制全市商务工作五年规划,制定了商务和口岸“十四五”规划,该规划中明确了下一步引进外资、国内区外资金工作的开展方向,作为我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商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举一反三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从根本上解决产生的问题“源头”,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商务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党内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588181,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大楼B座801室;电子信箱:ordosswj@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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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新版)试运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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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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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9月10日起对我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精心部署,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二是专项推进。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推进”的整改格局。三是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
(二)严格实施,制定整改方案
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局党组书记亲自抓,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明责上肩。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加速推进。对所有整改问题压缩周期、倒逼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最大化的整改效果。三是督办跟进。建立“周调度”督办机制,办公室每周跟进整改情况,提前把握整改进度,以备所有整改问题的有序完成。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习宣传相关政策不到位。
(1)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够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9年10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市商务局未开展政策解读、深入研讨,未形成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的浓厚氛围,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自觉。
主要做法及成效:
开展5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重新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学习长效机制。
(2)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不到位。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商务之窗”官网、微信公众号未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文件条例,未发布招商引资方面有关投资环境、项目储备等情况。
主要做法及成效:
开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集中宣传,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文件条例及商务领域政策法规。开设招商引资专栏,随时更新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和项目储备情况,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招商宣传报道。办公室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接受服务主体及社会群众监督,同时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制定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举措不到位,未按要求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党组统筹指导不够有力,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市商务局2018年至2020年9月召开党组会75次,但未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未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分年度专项行动方案,未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局党组将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召开7次党组(扩大)会,1次局务会,传达学习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集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1年鄂尔多斯市商务局贯彻落实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措施文件,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渠道刊登,扩大宣传和推广;三是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形成行之有效的具体落实措施。四是完善制定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规范化、制度化推进该项工作有序高效落实。
3.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职责不扎实,优化服务有差距。
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不严格,存在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现象。市商务局自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2020年3月16日下放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以来,截至9月27日共受理成品油各类事项共96项,涉及行政审批类17项,充分授权不到位,存在审批科“只接件不办件”的现象。
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局共有8项行政权力,其中2项行政许可权力,6项其他行政权力;线上办理7项,线下办理1项。我局在原有完全进驻大厅的基础上,1月7日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行政审批事宜,形成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发〔2021〕5号)文件,1月8日将唯一线下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利移交至行政审批科;1月25日召开党组会增派2名工作人员,充实了行政审批科力量,并及时与市政务服务局对接沟通,做了专题汇报,目前我局已按“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到了应进必进、全部进驻,彻底解决我局各类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4.主动担当不够,优化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举措不够有力。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巡察中干部普遍反应招商引资工作因市级层面没有出台相关政策而存在困难,市商务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主体单位,2017年至巡察结束未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高质量的招商引资意见建议。
主要做法及成效:
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综合研判,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中,以实施“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招商策略为主。在集中整改期间,我局重新整理了全市各行业领域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同时通过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旨在为各部门、各地区“用好、用活、用足”招商引资政策提供依据,充分调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促成全市大招商格局,为推动我市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局结合全市“十四五”的发展,首次编制全市商务工作五年规划,制定了商务和口岸“十四五”规划,该规划中明确了下一步引进外资、国内区外资金工作的开展方向,作为我市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的在商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举一反三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从根本上解决产生的问题“源头”,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商务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
欢迎广大党内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588181,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大楼B座801室;电子信箱:ordosswj@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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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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