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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议书

全市旅游住宿、餐饮业等有关企业、协会,广大市民朋友: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有固定门店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为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促进源头减量,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提出倡议如下:
  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对于一次性用品的消耗量持续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仅一次性塑胶泡沫快餐具全年消耗量就达4亿至7亿元,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我们要积极提倡绿色消费,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减少一次性消费所产生的垃圾,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倡导全市范围内旅游住宿、餐饮、美容美发、洗染等服务性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采取环境保护提示和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量。由消费者提出确需使用一次性用品的,实行明码标价,根据相关价款标准收费,有偿提供一次性用品。
  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鼓励广大消费者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自觉减少或不使用一次性杯子、碗筷、保鲜膜、购物袋等用品,不购买、不销售、不使用不可降解的杯子、碗筷、桌布等一次性塑料用品,旅游住宿、堂食用餐、外卖点餐等,自备水杯、餐具、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等。
  四、建议旅游住宿、餐饮相关行业协会,应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纳入行业规范,加强宣传引导和行业自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杜绝一次性日用品是大势所趋。让我们从自觉拒绝使用每一件一次性用品做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家更美的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1月09日
时间

2023-01-12 11:35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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