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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 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5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的重要意义,自觉担负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部署、调度督导,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排查,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明确目标责任。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强化督导监督,坚决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在认真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商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促进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四)认真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清单,制定了时间表和检查计划,采取定期和动态检查的工作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坚决做到发现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不隐瞒,积极谋划,做到即知即改、长期坚持,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持久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商务局党组进一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深化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实质和精髓认识和汲取,切实提升理论指导实践水平。二是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与党组会议有机结合,坚持常规学习与重点学习并重,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强化学用结合,深化细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商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形成具体工作措施,推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落细。
  (2)落实“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使命任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了《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预安排(2023年)》,将“五大任务”以及局党组牵头的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工作同步纳入党组会议重要日程,按要求定时研究部署、调度督查。二是局党组牵头拟定了《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涉及9个方面34项内容,已经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局党组按照清单任务按时调度进度。
  2.政治机关意识不强,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有差距。
  (3)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再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提升党内法规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重新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分工,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参加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进行表决。
  (4)主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已对我市现有评定星级农贸市场和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基础的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相关企业名单已收集完毕,下一步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评定工作。
  (5)党组抓群团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了《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预安排(2023年)》,对群团组织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全面加强群团组织建设。二是由局机关党委牵头,于3月8日组织妇女职工进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妇委会,正式组建了机关妇委会,强化了妇女工作力量。三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局党组制定了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会账务,全面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和支出相关程序。
  3.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推进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6)对外贸易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出台了《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二是持续加强旗区资金监管,对伊旗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按周调度伊旗工信局尽快拨付,目前已经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拨付到位。
  (7)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统筹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加快推进,落实督导考核力度。局党组牵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旗区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情况、到位资金情况、项目签约情况等各项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情况,目前该方案已提交常务会审议,待通过后印发实施。二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招商引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坚持“链长制”招商引资机制不动摇,全面推动我市“四个世界级产业”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常委会审议。三是建立精准招商平台,通过招商项目系统统筹、调度各旗区项目签约、落地、实施等情况,确保数据报送精准有效,全面、准确、有效掌握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目前平台已试运行阶段。四是建立完善了2023年重点经济合作项目库,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项目招商库,以及招商引资项目交办单,精准推送招商信息到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落地旗区,形成项目推荐目录清单、接洽流程工作机制。
  (8)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加强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印发了《关于做好开展商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生产“回头看”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通知》《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各旗区安全生产及自建房工作开展调度。二是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动员部署会,并邀请专家对市旗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同时开展专业化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共抽查企业24家,发现问题147条,完成整改145条,其余问题移交至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部门。三是对准旗等部分旗区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及整改到位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四是开展自建房回头看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对辖区内自建房工作开展检查,并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对部分旗区企业进行了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杭锦旗一加油站自建水泥房2处,已移交杭锦旗住建部门进行甄别处理。
  (9)引导支持对外投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组织企业参加线上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合作推介会。推荐2家企业参加“选择美国”投资峰会。组织外经企业参加2023(十八届)外贸政策及海外市场说明会。推荐1家企业赴美开展经贸交流活动。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向企业推送“澳门投资指南”和“走出去”税收指引等信息。二是对2022年对外实际投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为做好企业申报外经贸专项资金的准备工作。整改期间,我市新增境外投资合作项目2个,协议投资额6亿元,下一步将持续跟踪调度项目实际投资进展情况。三是对计划注销对外投资的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和上报,3月底前,收集整理上报商务厅1家境外投资企业(蒙西)注销资料,6月底前收集整理2家企业注销资料,年底前争取完成16家长期停业企业的整改工作。
  (10)外资利用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全市外商投诉服务机制,加强外资合法权益保护,牵头成立全市外资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外资项目服务。二是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支持外资扩量提质若干政策》,文件已由市政府印发,持续推进宣传落实。三是开展“跨国公司内蒙古行”前期准备工作,目前首批项目和企业名单已上报商务厅。2023年1-5月份,全市实际使用外资1.06亿元,增长23倍,总量、增速均位居全区首位。
  4.深化机构改革不到位,内设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11)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所进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和文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整改期间,已对11份合同、协议和10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均按照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的步骤要求进行,保证合法性审查受到监督,确保了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合法合规。
  (12)落实“三服务”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通过有效途径和办法提升三服务水平,并邀请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商务局全体干部进行了行政公文专题培训,提升了办文办会理论水平。二是针对文书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办公室对局党组2019年至2022年文书档案重新进行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书档案进行规范处理。
  5.持续优化商务营商环境存在短板。
  (13)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二是积极培育自治区级外贸综合平台企业,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已获批自治区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业务系统已返回商务厅解决。三是商请自治区商务厅对接有关厅局,及时反馈海关系统、市场监管系统不稳定问题,提升业务系统稳定性。我市在2022年度营商环境评估中,跨境贸易指标提升至全区第二。
  (14)统筹推动中欧班列稳定运营发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已明确东胜西铁路物流基地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为东胜区政府、市国投集团。二是已将东胜西铁路物流基地项目任务列入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按周调度进展。三是按照市长专题会要求,明确由市能源局、交通局对接呼铁局,帮助企业争取中欧班列计划,我局已将中欧班列需求报告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统一争取国家发改委政策支持。
  (15)督促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约谈有关旗区,目前鄂托克旗完成拨付1020万元、伊金霍洛旗完成996万拨付,符合建设进度要求。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专项资金分配文件精神,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分配完毕,并拨付项目单位。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弱项。
  (16)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市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等部门,制定印发2023年市级储备冻猪肉、临时活储工作方案和《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确保生活必须品供应充足。二是已完成储备肉项目评审、资金测算、储备肉承储企业和公检机构的选定、肉制品的入库工作。
  (1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审核,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取消与第三方机构的运维合作,仅购买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公众号运营、内容筛查编发等均由局机关工作人员完成;建立健全了网络评论员队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还有差距
  7.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18)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于3月10日召开全市商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二是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委会精神。三是制定出台《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关于2023年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职责。
  (19)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二是修订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细化了廉政谈话要求。
  (20)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商务局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加强科室和中心党风廉政考核工作。二是完善市商务局廉政风险台账报送流程,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鄂商党组发〔2023〕13号),分别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和科室、中心廉政风险清单,细化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有效。
  8.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2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梳理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提示的函》,梳理重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梳理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市商务局向纪检组抄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清单,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清单》,对商务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进一步细化,纠正牵头领导作为局党组主要领导,责任主体应为党组而不是机关党委,目前已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
  (22)日常监督不深入。
  整改情况: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健全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工作制度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推动了市商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具体,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对部门内各科室和直属二级部门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9.推动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
  (2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将2019年口岸海关监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入固定资产。已建立工会账务,将图书补入固定资产。后续将持续加强资产管理,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24)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建立工会账务,并拟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25)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强化立行立改,于2023年3月起停缴离岗创业人员工伤保险。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内部控制手册》,对相关人员5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防微杜渐,规范后续工作程序。
  (2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组已重新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内部控制手册》,不断强化制度落实,切实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对相关人员5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吸取教训,不断规范采购业务行为。
  10.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便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27)主动靠前服务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局机关“阳光商务、魅力党建”品牌,开展党建引领消费促进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对新能源购车补贴、车辆报废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对新能源购车补贴、车辆报废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政策宣传力度,在星河cococity、万达商场、万家惠、郎景酒店、金宸国际商业中心等各大商场、酒店超过40个人流集聚区、150个播放点位,采取多媒体智能屏的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宣传播放期2个月左右,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知晓度。二是持续在“鄂尔多斯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对相关政策和公示名单进行更新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减弱咨询热度,减少因政策不明进行的投诉。
  (28)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鄂尔多斯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已印发执行,建设工作已有序开展,2023年建设目标为26个以上,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11.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
  (29)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按程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收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第一党支部2名党员已在召开的党员大会上作了书面检查,深刻认识到了自身思想上的认识不足。
  (30)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与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常规学与重点学相结合,提升学习成效和领导出席率。二是已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1)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低。
  整改情况:机关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议,对委员进行了重新分工,并明确了纪委检查委员及其职责,上报了局机关党委进行了备案。
  (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不到位
  12.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2)局党组对四届市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发现的2个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印发了《需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预安排(2023年)》,将重点工作定期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局党组书记就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情况与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资金监管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13.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33)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印发梳理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提示的函》,要求市商务局党组细化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商务局党组反馈意见》,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务必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二是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督查清单》。三是3月20日,跟踪监督市商务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集中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制度13项,巡察期间反馈立行立改事项2件,办结2件;2人作出书面检查、9人次被提醒谈话。纪检监察组提醒市商务局党组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保证整改成效。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下一阶段,市商务局党组将自觉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解决巡察整改问题推动商务工作落实落细。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取得阶段性成效的2项具体问题,形成推进计划,认真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对涉及自治区层面且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盯好抓牢,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推动整改长效化。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加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和完善的制度等成果转化成具体工作实践,推动商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588196,电子邮箱:13604778333@126.com。
 
时间

2023-07-25 14:29

来源

中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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