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商务领域汽车消费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商务领域汽车消费信用工作,结合国家定期推送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和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综合应用市场监管局协同监管平台的分级分类结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领域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等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24〕5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经字〔2024〕570号)文件要求,2024年我局对鄂尔多斯范围内注册登记执业的169家汽车消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评为A的130家,评价为B的38家;评价为C的1家;评价为D 的为零。
现将此次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具体见附表。
时间
2024-08-15 11:56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作者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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