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市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鄂尔多斯市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 号)精神及相关要求,依法合规推进我市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确保将国家政策红利切实惠及广大金融消费者。
我市各银行机构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符合上述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后续办理流程及相关问题解答,请致电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下方。
机构名称 业务电话
工商银行 5106078
农业银行 8820423
中国银行 8161013
建设银行 8110219
准旗建行 4221277
交通银行 5119335
邮储银行 8161017
中信银行 8340094
光大银行 8186115
华夏银行 4881106
民生银行 3103949
招商银行 3984201
兴业银行 3902019
浦发银行 2782439
特别提示: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切勿轻信各经办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和短信。
特此公告。
时间
2025-09-09 09:23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作者
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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