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全区首位
经过市委、市政府政策引导和大力开展消费促进活动,1-11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由前三季度居全区第四位提升到全区首位,同比增长8.4%,比全区平均增速高1.2个百分点。石油和汽车等大宗消费品是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要动力。1-11月限额以上石油类实现零售额48.6亿元,同比增长18.1%,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1.3%,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5.6个百分点,11月当月实现5.4亿元,同比增长55.1%;1-11月限额以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56.4亿元,同比增长11.6%,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6.3%,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4.4个百分点,11月当月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实现5.3亿元,环比增长3.9%,同比增长1.4%。
今年以来,我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市商务、统计、税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调研,在消费数据应统尽统、挖掘消费潜力、引导消费回流等方面发力,打出消费促进系列“组合拳”,加快商贸流通行业复苏,提振大众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快速增长势头。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我市消费经济日益做强做大,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强大动能。
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实施消费升级三年行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通过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促进文旅和体育业发展、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载体建设、扩大传统消费能级等措施,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居民消费提质增效。
利用节会,积极组织促销活动。我市充分发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节假日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的效应,组织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展销、促销活动,刺激消费,撬动增长。我市先后举办“消费促进月”主题活动、“2021鄂尔多斯秋季惠民车展”、“2021鄂尔多斯音乐啤酒节暨商品嗨购嘉年华活动”、油品促销、有奖发票等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400余家企业参与的消费促进月活动,累计实现销售额8.5亿元;组织4次大型车展,累计成交车辆8000多台,销售额达13亿元。
发挥“互联网+”优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我市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把电子商务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提升竞争力的战略选择,促进电商产业蓬勃发展。今年以来,我市成功申报1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全面启动与京东集团的全面合作。同时,我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等企业通过“互联网+”,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让运营更精准、快速。根据第三方机构监测,1至11月全市网络零售额实现91.84亿元,同比增长91.3%,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230.22万件,同比增长40.13%。
推动核心商圈建设,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推动商贸项目建设,东胜区万达二期、维邦商业步行街、新每天百货项目均在积极推进,康巴什区金辰国际、呼能商圈改造提升工作基本完成,商业业态得到明显提升。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先搞试点、逐步推开的方法路径,推进社区商业便利化、品质化、数字化,建设一刻钟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和社区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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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稳居全区首位
时间
2021-12-16 10:37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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