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关注官方微信
| |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本地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口岸的宏观运行状况。

  2.拟订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的发展,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3.研究提出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统筹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典当、拍卖、旧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

  6.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

  7.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全市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管理。

  8.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9.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根据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同外国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地方间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及外商驻我市代表机构,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联系我市各类投资协会、商会、学会。

  11.组织实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产业损害和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的建设;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指导和管理我市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参与指导协调自治区以下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性招商活动。

  13.负责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经贸合作;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全市对外援助工作管理职责,负责国际无偿援助项目;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全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

  14.负责我市招商引资的市场调研、计划拟定、组织协调、项目对接、参与谈判和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招商洽谈活动,并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15.负责全市口岸规划、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16.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下称:鄂尔多斯市贸促委)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13个只能科室(办公室、市场秩序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发展科、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对外贸易科、机电科技产业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国外经济合作管理科、招商科、项目科、口岸管理科、执法局)和纪检组。市商务局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27人、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7人。离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43万元,支出906.43万元。基本支出848.43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815.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05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97.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850.3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6.71万元;支出总计1,997.0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5.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4.58万元,增长7.20%;支出总计增加134.58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在职人员数比去年增加;二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加,开展了两次招商推介会。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85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0.3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4万元,占38.40%;项目支出1,023.47万元,占61.6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94.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3.71万元;支出总计1,994.0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32.75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5.08万元,增长7.30%;支出增加135.08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加,开展了两次招商推介会。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4万元,占38.40%;项目支出1,023.47万元,占61.6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64万元,较上年减少-22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较去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100.21万元,,较上年增加2.9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8.8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局严格把关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95万元,占51.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占48.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95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住宿费;二是公杂费;三是交通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7万元,用于本单位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汽油及过桥费、车辆保险等,车均运维费4.60万元,较上年减少-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文件要就严格把关三公经费支出,尽量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1万元,比2016年增加2.91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3万元,比2016年减少-103.17万元,降低-86.00%,主要原因是:去年已配备了相应办公设备,今年无需再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50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承办了全市沙草产业博览会,采购了相关展会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2015年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加大了我市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有效促进了项目尽早落地投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8588183

  附件:决算公开表格.xls

时间

2018-09-20 11:59

来源

内蒙古鄂尔多斯商务之窗

作者

【字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