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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创新举措(20条)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3〕8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创新举措(20条)》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鄂尔多斯市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 
创新举措(20条) 
  在高质量完成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500条任务、高效率推进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300条任务的基础上,鄂尔多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围绕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任务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一体化营造智慧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宽松有序的一流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的一流社会环境,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深度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着力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制定创新举措(20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举措 

  (一)推行收费公路新能源车差异化收费。全市境内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实施新能源车辆2折差异化收费,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和普及,降低车辆碳排放,助力交通运输行业降本增效。(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工程实际,项目主体可选择先办理土方开挖和地基处理阶段的施工许可,后办理主体工程阶段的施工许可,缩短项目审批时间。(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推行出让土地首次登记“即来即办”。进一步减少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将“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出让土地首次登记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来即办”。(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建立线上线下、内外融合的庭审新模式。建设跨网系融合法庭平台,突破原有内外网融合限制,打造新一代融合法庭,实现一庭多用、内外共享、线上线下无差别庭审,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责任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推行互动式全流程远程辅导。建立电子税务局辅导中心,融合线上咨询辅导、业务办理、远程视频互动、直播问答和线下数据运维、面对面培训等功能,让办税缴费更省时省力省心。(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推行市政公用服务报装项目管家服务。强化从工程建设到外线审批的数字化帮办、代办、快办服务,以数字化手段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水、电、气、暖、网报装,实现企业“无感申报、无感审批”,实现“零上门”“零跑路”、市政外线施工简易项目“零审批”。(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七)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立体可视化查询。依托“天地图•鄂尔多斯”平台,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实现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影像、三维立体等方式查询不动产信息,让群众查询更便利直观。(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八)建立“五基”协同大气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在棋盘井蒙西地区,布设大气环境“五基”协同(天基卫星、空基遥感、航空无人机、定位观测、低空无人机和走航巡护)立体遥感监测平台,按照污染物传输监测结果,划定重点区域,动态调整和完善前端监测点位,加强环境监管的精准性、科学性。(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九)开展“暖城共享图书”活动。以东胜区为试点,创新图书传播形式,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群众可在商场、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不用图书证、不付押金、不设期限,直接扫描二维码借阅图书,归还时可选所有借阅点或图书馆。通过“图书智慧漂流”让图书周转频次加快,让群众借阅图书更加便利。(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十)减免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优化招投标担保方式,制定出台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完善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的配套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十一)实现医学影像诊疗结果共享。将医疗机构日常检查所产生的医学影像诊断结果保存在云端,实现全市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数据存储,支持历史影像报告查询、线上阅片、远程问诊、智能辅助诊断,进一步促进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互学、互鉴,有效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升群众就医体验。(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前) 
  (十二)建设电力应用5G无线公网专用通道。建设无线差动保护装置5G公网专用通道,实现故障的准确定位和60ms快速隔离,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责任部门: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十三)实现技术性审查资料全流程共享。通过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技术性审查资料的全流程共享,为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确保“一套图纸”用到底,维护广大购房者权益。(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十四)推行“无感续证”主动服务新模式。建立“无感续证”运行机制,智能筛选“无感续证”的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提示定向推送、申报材料自动共享、数据内部流转等方式,实现线上信息数据和线下帮代办的双向跑腿,企业群众全程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报材料即可完成续证。(责任部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十五)实施中小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暖心服务项目。伊金霍洛旗补齐学校功能短板,在全旗30所中小学推行午餐午休全覆盖服务,减轻家长负担,让学生吃得安心、睡得舒心。(责任部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十六)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先行示范样板。以“零碳园区”启动区为试点,依托智能电网,统筹协调“网源荷储”“风光氢储”多能互补,探索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实现最大化消纳新能源。(责任部门: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十七)打造“无证明”城市。以“减证便民、无证利民”为宗旨,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线上开具等方式,将康巴什区建成“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责任部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十八)建设运行全市政务数据协同审批管理平台。打通各层级数据共享交换渠道,将原数据加工处理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办事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电子材料,最大限度减少纸质材料提交频次,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十九)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字化水平。在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阶段,开展BIM(建筑信息模型)报建、审图、测绘等,让审批、监管以及市政公用等部门从三维模型直观读取模型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十)推行群众票决参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行业领域网上征集群众意见抽查检查,对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加大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精准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举措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把创新举措各个环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筹协同联动。强化专班推进工作机制,继续实施任务数字化调度,任务涉及的旗区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各项举措顺利开展。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提炼各阶段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报道工作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挖掘生动故事,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时间

2023-08-28 09:37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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