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全面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制定依据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的决定》(内党发〔2017〕1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内政办发〔2017〕127号)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开放合作潜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全面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
强化外贸产业培育。重点培育汽车等装备制造、进口木材加工、高附加值电子产品、羊绒、外向型化工以及绿色农副产品六大主导产业。
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扩大汽车、电子、化工、羊绒等产品出口规模,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逐步发展水果、水产品进口和平行进口车业务,促进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发展外贸新业态。完善跨境电商基础配套,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在境外设立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零售网点,逐步发展跨境电商业务。
高水平建设综合保税区。完善综合保税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保税仓储、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业务。
高效运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挥鄂尔多斯装备制造产业园、现代羊绒产业园两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鄂托克螺旋藻产业园区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外贸转型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基地的品牌孵化能力。
搭建对外展洽交流平台。通过中国(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中蒙博览会、进口博览会、消费品博览会、广交会、西洽会等展洽平台,为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提供平台支持。
营造良好外贸发展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对外贸易市场主体业务“一窗一网一次办理”,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支持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营造合作共赢的贸易环境。
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面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外贸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对外贸易各项工作。
随文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对外贸易发展支持政策》,保障方案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
2022-01-17 10:53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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