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关于 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4-08-14 — 2024-08-28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推进自治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我厅会同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各部门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
电子邮件:nmgswtfmc@126.com
电话:0471—6946127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消费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推进自治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促进自治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带动性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在服务消费各领域形成新增长点。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品质、数字化、绿色化服务消费新体系,服务消费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旅游消费带动力
1.丰富旅游体验新场景。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打造绿色A级旅游景区,推出绿色旅游产品。编制并发布红色、冰雪、草原、沙漠、康养等旅游线路。挖掘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湖、呼伦贝尔古城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消费潜力,开展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旅游消费券。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乡村主题酒店,力争各盟市每年推出2家旅游等级民宿。发挥兴安盟草原宿集、乌兰察布乌兰哈达火山民宿等特色品牌示范作用。抢抓过境免签政策机遇,用足用好“引客入蒙”政策。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景区门票优惠、淡季免费开放等政策。继续提升满洲里边境旅游试验区对外开放水平。
2.打造“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利用数字化手段打造文旅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出多种类型特色旅游产品,鼓励房车露营、低空飞行等新业态发展。推进旅文商体健融合发展,支持各盟市举办那达慕、自驾露营大会等综合性活动。支持“旅游+演出”“旅游+康养”“旅游+生态”等融合业态发展。推动中高端酒店、民宿与研学旅游营地合作,落实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和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二)拓展文化娱乐消费
3.提升文化服务活动能级。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加大对文化演艺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音乐节、艺术节、演唱会、艺术展览等业态健康发展,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推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旅游演艺精品项目。设立内蒙古文化旅游宣传展示中心,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万里茶道”国际旅游品牌宣传推广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部省合作”“欢乐春节”“茶和天下”等对外主题交流任务,塑造“美丽中国 亮丽内蒙古”形象。
4.提升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体验。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申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助推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举办全区非遗年货节、非遗购物节等重点活动。深耕精品创作,助推打响北疆文化品牌。加快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立项审批,提升《千古马颂》《呼伦贝尔之恋》《鄂尔多斯婚礼》等演艺项目品牌影响力。完善节目创新引导激励机制,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项目,加快超高清电视内容制播和传输发射设备升级。办好全区公益广告大赛、短视频大赛品牌活动。构建“微短剧+文旅”消费新模式,持续推进“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
(三)促进体育休闲消费
5.大力发展体育赛事和冰雪运动。培育打造阿拉善盟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锡林郭勒盟草原那达慕、男儿三艺大赛、马术系列赛等品牌赛事。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赛事的综合效应。举办“向西一步去滑雪”“千车万人穿越大兴安岭”等系列品牌活动,大力发展“蒙BA”篮球、汽车越野赛、专业马术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大力推广户外运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群众性赛事和全国大众冰雪季(内蒙古站)、冰雪嘉年华等群众冰雪活动。支持盟市开展中国冷极马拉松、冰上龙舟等群众品牌冰雪活动。推动冰雪运动、冰雪装备、冰雪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加强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支持举办青少年娱乐性大众体育活动,推广霹雳舞、滑板、骑行等潮流运动。开展校园体育赛事活动,培育体育消费基础。
6.完善体育服务消费领域支持政策。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动促进体育服务消费。出台体育运动综合体评定管理办法,规范体育消费场所运营标准。改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条件,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造成体育场馆设施,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园水域、城市“边角地”打造群众身边的冰雪场地。发放体育消费券。加强绿道、郊野公园、停车设施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自驾车旅居车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四)推动健康服务品质化发展
7.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行动监测,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能力和数据信息质量。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执行与线下医疗服务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深化医保电子处方平台应用,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至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比照线下医保规定的支付标准和政策支付。
8.推动健康服务消费发展。加强健康旅游试点示范建设,延展特色康养服务业态。结合自治区资源特色,开发更多体验性强、参与度高的健康旅游项目和产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加高质量中医(蒙医)医疗服务。提升中药(蒙药)成药、制剂、饮片生产规模和产品附加值,壮大中药(蒙药)产业规模。规范中医药(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推广中医药(蒙医药)健身操等养生保健方法。
(五)拓展高品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9.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托育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建设自治区级服务“一老一小”特色专业试点。拓宽普惠性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渠道,优先支持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和职工福利性托育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快发展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生活照料、健康照护、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持续扩大“萌宝驿站”自治区社区托育服务试点范围,支持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积极开发老年生活用品市场,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10.培育个性化、多元化养老托育服务模式。有条件的盟市可探索建立鼓励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奖补制度,对普惠养老托育机构给予补贴。鼓励盟市采取积极措施,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通过发放婴幼儿托育服务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托育服务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和“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培育家庭健康管理、康复辅助训练等智慧健康场景和家庭养老床位、智慧养老院等医养结合的智慧养老场景,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六)培育壮大数字消费
11.扩大信息消费能力。推动5G、北斗定位导航、云计算、AR/VR等技术在服务消费领域落地应用。充分释放信息消费潜力,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做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培育壮大网红经济,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积极推动数字、绿色、国潮消费,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丰收节等主题活动,培育一批网络消费品牌。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快发展智慧化商业,培育智慧商圈、智慧商店。
12.促进服务消费数字化。推动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内容的消费。推进服务消费领域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加强开发数字消费产品和服务,丰富数字消费内容产品供给。推进与各类服务消费场景的联动,打造具有娱乐性、互动性、沉浸式的多元融合消费新场景。
(七)完善教育培训体系
13.强化教育资源供给。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中职”强基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中职学校,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推进“线上+线下”教学融合。统筹推进“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开通全区中小学生“优课在线”平台,通过教育云平台和内蒙古有线电视优课在线频道,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学习需求。推动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14.扩大国际教育服务。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扩大内蒙古教育国际影响力。支持高校扩大与全球知名高校及教育机构合作,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工程和培育工程。做强“留学中国-走进内蒙古”品牌,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留学教育。支持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等高校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业务培训和申报指导。鼓励我区高校依托自身优势稳妥开展境外办学。积极培养优质翻译人才,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语言服务水平。
(八)推动餐饮服务消费升级
15.加快集聚餐饮品牌资源。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餐饮企业开设首店、旗舰店。培育“寻味内蒙古”美食嘉年华主题活动。鼓励各盟市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发布餐饮美食导引。支持创建自治区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吸引老字号餐饮品牌、特色小吃品牌、饮食类非遗项目等中小微餐饮企业入驻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参加中国老字号博览会、食品餐饮博览会等展会,引导企业“走出去”。
16.全面优化餐饮服务发展生态。持续推行连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便利化管理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为餐饮业经营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开展“诚信兴商”主题宣传活动,推动餐饮行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加大制止餐饮浪费相关题材短视频和公益广告的创作播出。支持餐饮企业申报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餐饮文化和技艺传承梯队。
(九)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
17.扩大家政服务消费供给。结合各盟市地域特色,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力、市场知名度、行业引领力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和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持续推进“北疆亮姐”品牌建设,推广使用“北疆亮姐”巾帼家政服务平台。发挥家政“领跑者”示范作用,鼓励家政“领跑者”企业优先参与运营管理,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培育“家政+物业”“家政+社区综合服务”“家政+养老”等模式,推广“套餐化订单”“一站式服务”等特色经营方式。推动共建就业驿站、零工驿站等“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推动各盟市结合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家政服务网点。推动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畅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18.提升家政服务品质和水平。强化家政专业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持和服务。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持续举办“北疆亮姐”巾帼家政管理人员以及师资力量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家政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家政企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息,引导更多消费者使用“家政信用查”。
(十)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
19.推动物业管理扩容提质。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向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全方位服务延伸拓展,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物业服务在安防监控、停车服务、门禁管理等方面逐步实现智慧化。
20.提升居住服务体验。探索数字家庭建设,鼓励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菜单式、定制化应用方案,探索装饰装修一体化服务新模式。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加大对家电、家居设施的智能化研发力度,将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等更多生活场景融入设计。通过“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展示装饰装修企业、家庭样板间、智能家居产品,打造一站式平台服务。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完善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提高家装领域绿色化水平。
(十一)创新发展交通服务消费
21.提升铁路和航空服务消费能级。以包银高铁、乌大高铁开通为契机,争取更多动车融入全国高铁网。持续优化空铁联运换乘流程,完善铁路进出站与地铁接驳设施及流线。在已开通国际航线的机场,增设货币兑换点,持续优化商业场所支付环境,支持多样化形式结算。推动开通俄罗斯航线,在稳定现有蒙古国乌兰巴托航线的基础上逐步加密航班频次,改造升级自治区至东南亚、东北亚航线,开通国际知名城市航班。
22.优化交通旅游服务消费体系。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提高旅游目的地通达性,构建“快进”交通网络,结合节假日等因素优化配置重点旅游城市班车班列,推动将旅游城市纳入“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服务网络,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优化旅游客运服务,积极拓展定制客运服务,普及推广电子客票服务,大力发展联程运输。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
(十二)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23.构建服务消费生态圈。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加快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城乡服务消费网络,丰富农村生活服务供给。在明确标识和规范监管的基础上,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虚拟现实(VR)全景和数字人等技术,拓展电商直播场景。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围绕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开展服务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盟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对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服务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商务厅负责本方案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各盟市要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完善政策支持。鼓励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支持自治区服务消费发展。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结合实际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金融”服务等数字惠民措施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提升服务消费领域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供给,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经济发展。鼓励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租购房补贴、求职补贴等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安居就业。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三)优化消费环境。健全服务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泄露信息等行为。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持续清理不利于营商网络环境、涉企侵权有害信息。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加强调裁审衔接和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处理服务消费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推动服务消费领域地方标准建设。充分利用线上监管和投诉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推进服务消费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提升境外人员线上购买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
(四)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落实国家服务业市场准入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技术和品牌投资等方式,开展跨国经营,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境外商业存在规模。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平台,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企业投资、更多服务业态落地。支持赴境外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专题推介活动,加大对自治区服务政策与环境的宣传力度,提升内蒙古整体形象。鼓励服务业市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强化人才建设。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布局,满足服务消费领域相关新职业新业态人才需求。组织职业院校联合优质企业组建“订单班”“冠名班”,实施自治区“工匠班”培养计划。进一步提升人才与行业需求吻合度,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探索高水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统筹利用高端人才引进、人才开发基金等资金,支持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各类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服务业人才多元化评价方式,积极推动服务行业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六)加强统计监测。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落实服务消费统计制度,提升自治区、盟市联动的服务消费统计和运行监测水平。加强对各盟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提高服务消费领域统计规范化水平,为全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探索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研究机构的合作,为服务消费监测提供更多数据来源。
时间
2024-08-14 11:0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服贸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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