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4-04-10 — 2024-04-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我区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5日。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馈。
电子邮件:nmgswtcx@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45209
2024年4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我区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确保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有序推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增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工作基础和城乡资源禀赋,统筹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分类指导各地区制定有关政策标准,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日常管理机制,营造良好氛围。
——典型探索、以点带面。鼓励各地区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场景,推广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交流、学习、提升”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回收网络体系。
1.构建多层级回收网络。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综合考虑各地人口规模、消费习惯等因素,突出公益属性,加强规划引导,逐步完善由村(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加工中心及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组成的回收网络,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2.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科学合理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规范回收站点,有效掌握相关再生资源流量和去向。以中心城区为试点,推动乡镇(街道)中转站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功能,逐步推进各区县增加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
3.强化社区回收网点建设。指导全区8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设置废旧家电家具暂时存放点。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指导回收车辆采用“定时定点+预约上门”方式进入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实现即收即走。鼓励有条件的居民社区为回收车辆进出提供便利,利用闲置房屋设置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场所。
4.提升源头分类和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动建设具有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扩大智能回收设施覆盖范围,支持回收企业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投放智能回收设施。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
5.提升分拣中心规范化绿色化水平。全面提升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技术、模式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在废旧物资转运领域的应用。推进建设规模适当的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旗县区(市)建设一批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矿产”综合性分拣中心。
(二)推动回收行业与主体有序发展。
6.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政策、标准和规范的宣贯,开展行业信息发布、产学研用互动等服务,协助做好规范标准制定、信息统计、市场监测和秩序维护,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
7.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的引导。支持家电家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建设。指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企业联动,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8.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引导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资源环境责任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优先支持落实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绿色设计和技术研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便于回收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易于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
9.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持续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加快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培育,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
(三)探索创新回收模式。
10.推行“互联网+”模式。大力推进“互联网+回收”、与有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对接,积极构建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以旧换新、二手家电家具交易等多元化回收场景,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改进废旧家电在线估值服务。支持回收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
11.支持回收企业“延伸触角”。优先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与各地区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逐步实现正规企业直接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提升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环节的预处理能力。
12.拓宽各类回收渠道。鼓励典型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持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统一回收平台中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通过“公物仓”以置换、调拨等方式循环使用;无修复或再利用价值的予以统一环保化处理。加强农村地区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条。
(四)做好规范化处理和二手商品交易。
13.规范旧家电家具二手流通。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对所用场地和交易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允许有条件的旗县区(市)在社区周边空闲土地或划定的特定空间有序发展旧货市场。探索二手商品与公益捐赠相结合的流通渠道,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举办“以物易物”“爱心捐赠”等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14.促进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对非法收集、拆解点位持续开展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利用废旧物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进出货环节信息登记与台账管理,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家电废旧家电,严格开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的审核,提高废旧家电中钢铁、塑料、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15.健全二手商品交易管理机制。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的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和交易行为。积极推动建立二手商品销售过程中的“售后服务”体系,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健全法规标准。加快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相关标准体系,提升回收网点建设等法制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引导回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必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废旧家电家具等大件垃圾市场化清运机制。
17.加强要素保障。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积极引导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保障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18.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日常管理,坚决防范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督促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信用评价和纠纷处理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9.开展宣传推广。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期间,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典型经验,倡导规范投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性,健全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机关事务、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二)开展典型建设。各盟市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为重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推荐具备良好基础并达到有关条件的地级城市和企业申报典型城市、典型企业,及时推广复制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做好其他品类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培育多元化、规模化回收主体,促进重点行业规范发展,系统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时间
2024-04-10 11: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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