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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党员干部学习微信使用负面清单划出朋友圈“雷区”

  7月6日,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促进干部规范使用微信行为。市商务局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微信使用负面清单》,划出了朋友圈的“雷区”。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微信使用十条负面清单》: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2.发表不当言论或不良信息;3.微信群发不当言论或低俗内容和图片;4.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5.造谣传谣特别是政治谣言;6.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7.传播迷信信息、活动;8.违规收受微信红包;9.开网店、做微商;10.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违背活动。同时学习了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的违纪违法案例,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莫让微信成为“危信”》,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使用微信时应该时时刻刻严守纪律,在生活中注重小节,守纪律、正规矩,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相关意识。
 
  活动强调,党员干部有权利在网络和各类社交平台上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发布信息或转载文章时,一定要把握好自身定位,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传播朋友圈“正能量”,锻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干部队伍。
时间

2023-07-06 14:27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作者

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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