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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ordos.gov.cn/)查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电话:0477-85881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更加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对抓好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动外贸稳规模提质量、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增强商务惠民成效等重点领域工作情况相关信息公开。目前,我局公开内容齐全,及时更新机构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预算决算等财政信息。按要求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政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5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部门要求管理政府信息,按要求接入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2024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3条,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高效、规范推进信息制作、审核、发布等各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对于局内可公开政策类文件,均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确保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接受群众共同监督。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府服务人民的能力,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对门户网站不断进行优化,优化栏目设置、内容展现等功能,便于公众查阅检索。我局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与门户网站同步权威发布重要政策,加大对可视化、趣味化政策解读的推广力度。通过设计分放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开展招商推介会等活动让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招商信息。对于重点工作设置专栏进行集中、连续宣传。积极通过商务市场监测信息平台对数据进行分析,客观分析生活必需品消费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居民消费和行业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于网站中的依申请公开,我局第一时间进行答复和办理;按有关要求,局长信箱已接入蒙速办平台,我们还在网站设立了监督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让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积极接受群众评判并不断改进。坚持贯彻考核奖惩制度,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有力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厲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工作中发现,我局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为此,我局一方面坚持用好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灵活运用文字、简明问答、在线解答等手段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持续用好暖新闻、媒体采访等形式,推动政策措施的解读,扩大公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2022〕28号)和《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逐项抓紧推进,定期反馈进展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 平台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能力。 
时间

2025-01-23 16:09

来源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作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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