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关注官方微信
|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615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由旗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进行项目初审、上报,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6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拟支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办公室                 8588181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8588067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9日
时间

2021-07-30 16:13

来源

作者

【字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