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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领域2021年消费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鄂商发〔2021〕20号
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内蒙古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好2021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内商运字〔2021〕105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形成消费促进活动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大众参与”的原则,聚焦商贸流通领域,统筹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促消费活动,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增长动能。围绕“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全面促进消费”的主题,以促进节日消费、生活服务消费、品质品牌消费、绿色智能消费、线上线下消费、汽车消费、夜间时尚消费、扶贫消费等为重点,组织引导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促进消费活动,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特色,全年可持续”,让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得实惠,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热情,进一步扩大市场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汽车展销活动。
  1.“优环境聚商机 开新局促发展 惠民团车节”暨“2021鄂尔多斯春季车展”
  时间:2021年3月下旬
  地点:东胜区
  组织实施:东胜区商务局、东胜区汽车商会组织,有关企业参与
  2.2021年新思维·鄂尔多斯国际汽车博览会
  时间:2021年5月下旬、9月中旬
  地点:康巴什区
  组织实施:康巴什区商务和科技局组织,有关企业参与
  3.准格尔旗第三届惠民车展
  时间:2021年6月
  地点:准格尔旗
  组织实施: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准格尔旗汽车商会组织,有关企业参与
  4.全民车展促销活动暨2021年秋季车展
  时间:2021年10月
  地点:乌审旗
  组织实施: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有关企业参与
  具体要求:各旗区加强政企联动,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等,通过发放购车、加油、充电、停车、洗车等优惠券,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延长车辆包修期等措施,多方合力促进汽车购买和使用消费。鼓励开展“汽车下乡”、“在线看车、网上车展”、“二手车置换”等促销活动,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发展“线上电商+线下体验”营销模式,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发挥汽车是消费市场“顶梁柱”的作用。
  (二)开展“心系三农、走进乡村、送油下乡”活动。
  时间:2021年3月至5月
  地点:全市境内
  组织实施:康巴什区商务和科技局组织,中国石油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参与,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支持
  具体要求:针对春耕农活忙碌,无暇外出采购的农户,组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充分发挥服务高效、品质保障和专业便利店的优势,开展优惠让利和“心系三农、走进乡村”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线上订货线下配送的模式,将油品和生活必需品及日用品免费配送至农户家门口或田间地头。最大限度解决偏远地区村民出行不方便和担心油品质量问题,保障农户油品不断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三)举办消费促进月活动。
  时间:2021年5月
  地点:全市境内
  组织实施:市商务局和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企业参与
  具体要求:聚焦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餐饮、旅游、休闲、游乐等传统服务消费,以及文体、健康、信息等新兴热点消费,搭建汇聚汽车嘉年华、家居家装节、服装服饰秀、出口转内销、扶贫助农展、特色美食荟,以及网购促销、民俗集市、夜间消费、周末周边等特色专题活动平台。加强与电商平台、新型媒体等对接,创新消费促进活动载体,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
  (四)组织开展贯通全年多元融合的消费促进活动
  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底
  地点:全市境内
  组织实施: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企业参与
  具体要求:以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为契机,组织重点商贸企业开展汽车、石油、家居家电等重要消费品促销活动;结合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消费的不同特点、习惯和季节元素,策划组织家具、建材、服装、农产品等领域的季度性活动;围绕发展夜间经济,组织开展夜购、夜市、夜读等夜间消费活动。加强活动与步行街改造提升、电商进农村等重点工作的对接,开展好出口转内销、老字号国潮、进口优品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等凸显商务特色的活动。
  (五)举办网络购物节。
  时间:2021年11月和12月
  组织实施: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
  具体要求:借助“双十一”、“双十二”网购节这一消费热点,组织电商企业开展专场促销、特色品牌展等促销活动。注重组织商家进行线上线下联合促销活动。
  (六)举办“元旦网上年货节”。
  时间:2021年12月-2022年1月
  组织实施: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电商示范基地、本地电商平台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
  具体要求:1.支持主播开展直播带货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大主播利用快手、抖音、拼多多、京东等直播平台,开展直播带货活动。2.鼓励大型商超开展线上促销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大商超发挥疫情期间电商保供的优势,开展“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模式参与“元旦网上年货节”。3.鼓励各大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开展线上销售和配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旗区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的方式,激发消费潜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充分认识扩大消费的重要意义,从全面促进消费、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高度,早谋划、早部署全年促消费活动,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细化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旗区、乡镇、部门、政企间的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活动,争取资金支持,出台政策措施,做好成效统计;调动商会协会、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积极性,带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活动,汇集优质资源,推出促销优惠,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
  (三)确保防疫安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从细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消费促进活动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为促进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渠道的优势,对活动进展、政策亮点、工作成效等进行多渠道、全方位跟踪报道,积极引导消费需求和供给,提高供给的有效性,倡导科学、绿色、共享、简约的消费理念,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舆论氛围。
  (五)做好活动总结。认真做好经验梳理和活动总结,提炼好的做法,量化活动成效,建立消费促进活动月度报送机制。各旗区请于每月2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上月本地区开展的大型消费促进活动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件),年底前报送全年活动总结。总结要注重全年消费特点、重点消费促进活动的内容成效经验等。
  联系人:王永明、卢玉霞
  电  话:8588178
  附件:1.2021年旗区商贸企业促销活动月报表
  2.2021年旗区商务部门消费促进活动月报表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021年3月30日
时间

2021-03-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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