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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外贸提级进位三年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8月2日下午,我市召开《鄂尔多斯市外贸提级进位三年行动方案》《鄂尔多斯市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行动方案和外贸政策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具体解读。



  《鄂尔多斯市外贸提级进位三年行动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方案指出力争通过3年努力,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亿元以上或进出口总额、增速进入自治区前三位;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40亿元;外贸主体实力明显增强,规模快速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其中重点任务包括六部分27项任务,一是围绕“四个世界级产业”打造北方内陆国际贸易引领区;二是以制度开放为引领构建全方位开放平台;三是推进陆海联运发展构建立体高效物流通道;四是培育贸易新动能推动外贸持续发展;五是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持续扩大外贸“朋友圈”;六是不断强化要素保障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鄂尔多斯市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若干政策措施》共10项,一是增加出口物流补贴。对外贸业务转回鄂尔多斯且进入综合保税区形成产业链的生产型企业,按照0.08元人民币/美元的标准给予出口奖励,在此基础上,按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人民币分别再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且给予国内段运输费用50%的支持,国内运输费年度补贴上限300万元。二是支持贸易规模扩大。对外贸业务转回和吸引总部贸易额转至鄂尔多斯的贸易型企业,在执行现有政策基础上,其转回年度进出口额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人民币的分别再给予100万元、200万元、6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三是压缩出口退税周期。四是解决出口结算困难。五是打通出口运输通道。六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七是扩大专业性展会支持范围。八是支持外贸企业融资。九是开展外贸业务培训。十是强化外贸招商引资。
  政策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补贴资金按季度兑现,支持标准每年度研究一次,所涉及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发布会就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记者:请详细介绍一下出口转回鄂尔多斯的外贸补贴政策及兑现方式?
  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玉兰:对外贸业务转回鄂尔多斯且进入综合保税区形成产业链的生产型企业,市人民政府按照0.08元人民币/美元的标准给予出口奖励,在此基础上,按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人民币分别再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且给予国内段运输费用50%的支持,国内运输费年度补贴上限300万元。补贴资金按季度兑现,市财政局按要求安排足额资金,市商务局会在每个季度首月月初发布上一季度补贴资金申报通知,企业只需要按通知提交资料即可。 
  记者:专业性展会是外贸企业关注的重点之一,请着重介绍一下专业性展会补贴政策?
市商务局副局长张平: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外贸企业对专业性展会兴趣较高,但大部分专业性展会(比如上海国际服装展、全国化工展等展会)不在商务部、商务厅统一组织范围内,享受不到政策性补贴,但这些展会对企业意义重大,因此我们专门针对专业性展会出台了支持政策,就是在国家、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展会外,对企业提出的外贸类专业性展会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参加,按照展位费、人员交通费的7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上限30万元,补贴资金按也是季度兑现,帮助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

时间

2023-08-02 12:42

来源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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