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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swj.ordos.gov.cn/)查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电话:0477-8588181)。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指示精神,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目前,我局公开内容齐全,及时更新机构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布预算决算等财政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主动公开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及有关部门要求管理政府信息,按要求接入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2022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1条,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 对于局内可公开政策类文件,均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确保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接受群众共同监督。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府服务人民的能力,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对门户网站不断进行优化,优化栏目设置、内容展现等功能,便于公众查阅检索。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市商务局管网、鄂尔多斯商务微信公众号、商务海报、宣传品、媒体平台报道等形式公开政务,积极宣传招商引资推介项目、推广政策活动、并为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服务。积极通过商务市场监测信息平台对数据进行分析,客观分析生活必需品消费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为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居民消费和行业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服务。通过设计招商引资宣传册,开展招商推介会等活动让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招商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于网站中的依申请公开,我局第一时间进行答复和办理;按有关要求,局长信箱已接入蒙速办平台,我们还在网站设立了监督电话,收集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让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积极接受群众评判并不断改进。坚持贯彻考核奖惩制度,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条件,有力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商务局聚焦政务公开薄弱环节,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对于政务公开的各个方面,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推动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持续推进重大决策等工作,不断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把控,着力提升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2022〕28号)和《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逐项抓紧推进,定期反馈进展情况,充分利用“政务公开” 平台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能力。
时间

2023-01-18 17:07

来源

市商务局

作者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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